平谷区2021年安全生产督察第三阶段工作顺利完成

发布日期:2021-10-28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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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至26日,平谷区委、区政府5个安全生产督察组已完成第三阶段督察工作,其中第四、第五督察组已完成全部督察工作。 

第三阶段,督察组分别对区气象局、区科信局、区国资委、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5家单位进行督察,先后开展工作座谈会20场,查阅安全生产相关资料1480余份。

督察组对督察区域内人影作业点、危险废物贮存处理、机械制造、包装印刷、冷链、加油站、汽修等40家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督察工作,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应急演练、特种作业、有限空间和安全生产投入等情况,督察中发现各单位存在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细化明确职责分工,未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预案、特种人员台账,易燃物堆积、临时用电不规范等安全隐患问题15个,延伸督察问题70个。督察组将督察问题与被督察单位进行初步意见反馈,要求被督察单位高度重视,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抓紧整改到位,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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