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 防微杜渐——全国安全生产事故动态周周报(一)
发布日期:2020-01-09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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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晚上9时许,江苏沛县天安化工公司2#脱硫塔检修作业时,发生一起承包商施工人员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
本期重点关注:有限空间作业气体中毒事故预防措施
1、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作业;进入有限空间如涉及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2、有限空间外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安全警示线;作业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使之清楚作业存在的危害、风险及注意事项。
3、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前,要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禁止向有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有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全应急处置措施和配置必要的救援设施和消防器材等。
5、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如空气呼吸器或长管呼吸器;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和信号绳。
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有限空间照明用电电压应小于等于24V,在潮湿容器或狭小空间内应小于等于12V;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作业环境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
7、有限空间作业时,在有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不得做与作业无关的事,在作业前应会同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对要求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并应掌握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