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制度 严督细查 西城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
发布日期:2020-01-17 16:02
【字体: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督察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西城区于2019年12月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了西城区安全生产督察工作规范。
2020年安全生产督察工作相较以往督查有三个方面不同。一是组织形式升级,督察工作由原来区安委会统筹的基础上升级到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由区委组织部、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组成督察组,将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纳入督察范围,每两年开展一遍全覆盖的安全生产督察。二是方式类别多样,督察工作主要分为综合督察、专项督察和“回头看”督察等三个类别,以听取汇报、谈话询问、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的方式开展。三是流程制度细化,督察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督察组织、督察对象、督察方式、督察内容、督察流程、工作制度及要求等八个方面内容,细化了督察准备、进驻、延伸督察、督察反馈及问题整改等阶段工作流程,同时还提出了会议、培训、报告、反馈整改、通报、请假、评价等七项工作制度。
下一步,西城区将采取三项措施确保督察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区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小组工作方案模板、会议议程模板、督察报告模板以及相关谈话检查记录表格等九个附属文件,用以保障各督察组工作的统一性、规范性;二是被督察单位要根据督察重点工作任务及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自评,全面查找本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督察组进驻后顺利开展工作提供抓手,以保证督察工作的差异性、针对性;三是督察组要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和研判被督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坚持严督细查、督帮一体,突出服务性、指导性,确保督察工作产生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