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安监局探索危险化学品票据经营单位监管新模式

发布日期:2017-10-13 09:08
【字体:

一、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现实困难

2016年初开发区共10家危险化学品票据经营单位,其中3家单位属于异地经营(在开发区注册,在其他区经营)。我局在多年的安全监管工作实践中存在以下三方面管理瓶颈和现实困难:

1、票据经营单位普遍规模小,自身认为票据往来没有实体储存的风险性高,处于忽视和麻痹状态。

2、经营环节安全底数不清。不掌握票据经营单位在上游采购环节、中间委托储存、委托运输、下游销售环节是否安全可控。

3、欠缺对票据经营单位全流程和日常安全监管手段。每年仅限于两次专项执法检查,票据经营单位在变更及延期换证前才积极准备备查,日常安全管理硬件和软件水平较低。

为切实破解以上监管难题,从源头强化危险化学品票据经营单位经营行为的安全可控,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我局提出了“一通知三措施”的工作思路,从起草发布《关于加强无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入手,采取三项措施摸清危险化学品票据经营单位底数,补短板促提升。

二、起草发布《通知》,严格细化安全条件

我局于2016年起草发布了《关于加强无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55号令)和《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安监发[2012]68号文)的基础上,共对五个部分内容进行细化:1、经营单位首次申请和延期换证管理;2、变更及注销监管;3、购销管理;4、第二三类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监管;5、监督检查,并附有危险化学品许可办理流程、危险化学品经营违法行为处罚标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管理智指南、危险化学品经营情况季度报表四个附件。

在首次取证条件中加入经营办公场所、人员配备情况、企业应急电话及安全管理人员保持联络畅通的要求,避免了票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联络不畅的情况,加强了属地监管效果。工作成效:有两家异地经营单位在区内固定办公场所,人员配备及办公条件达到要求。两年中共有20家企业进行许可业务咨询,我局对咨询企业进行了政策法规及《通知》的解读,咨询企业权衡利弊后,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危险化学品经营成本提高等因素,以转变投资方向的方式,主动放弃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申请。

在延期换证环节,《通知》规定提交许可证有效期三年内危险化学品经营台账和票据,填报《危险化学品经营情况季度报表》,我局对票据单位经营品种和数量进行核对,以掌握是否存在许可品种未经营达一年以上,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在整个材料审核期间,我局对企业经营品种全环节逐一了解核对,虽工作量大幅增加,却摸清企业主营品种、经营流向及规模等情况,对企业经营安全风险有了深入的辨识和判断。工作成效:以北京东进世美肯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中泰天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例,北京东进世美肯科技有限公司原许可证中经营品种6个,其中3个品种由于业务量下降未进行经营,经过我局核对后减为3个品种(目前许可品种为盐酸、硝酸、乙酸[含量>80%]),核减率为50%;北京中泰天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制冷剂,由于企业经历新老产品交替,经营品种由原来13种核减为8种(一氯二氟甲烷,1-氯-1,1-二氟乙烷,四氯乙烯,二氯甲烷,二氯二氟甲烷,1,1-二氟乙烷,1,1,1-三氟乙烷,异丁烷),核减率为38%。

三、采取票据单位专项审计措施

我局从2016年起委托专业机构对票据经营单位进行审计,对审计组的构成要求:一是有危险化学品专家,二是有专业财务审计人员。现场审计采取分组进行,一组由财务审计人员审查企业近三年来危险化学品经营账目,包括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采购与销售账目,另一组由危险化学品专家审查管理制度、资质、流向、协议等内容。审计目的是查处票据经营单位的超范围经营和非法经营行为。

虽然我局进行了工作目标、方式确定,召开危险化学品票据经营单位部署会等大量准备工作,但在现场审计过程中还是遇到很多困难和现实问题。以某票据经营单位最为突出,在现场审查中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审计人员查看账目,在我局人员不断解释和协调下,该公司同意查看账目,但提供的财务账目无电子版,都是非常不规范的纸质单据,给整个现场审计工作带来极大不便,耗费一整天才完成审计工作。审计结果显示该公司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主要包括:1、危险化学品经营采销不平;2、品种数量对不上;3、资质提供不全等问题。我局针对突出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开具整改文书,督促该公司进行整改说明。后期该公司法人先后五次与我局进行当面沟通,并按要求提交进销差的原因说明材料、上下游相关企业变更证明函、相关销售合同、委托储存、委托运输单位的资质及协议、上下游单位的资质证照及经营危险化学品品种的流向、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等证明材料进行问题解释说明。最后该公司未按期换证,经过整改后,我局核销了该公司33种未经营品种(原证为61个品种,核减后为28个品种),核减率为54%。

四、采取票据经营许可严把关措施

1、严格每项许可材料。应急预案备案是许可材料之一,我局要求票据经营单位必须在预案中明确危险化学品从采购、委托储存、委托运输、销售整个环节出现问题的应急处置措施。这也是票据单位普遍缺少忽视的问题,在预案备案过程中针对这项问题有企业需要修改五六次才能达到备案要求。

2、审计报告作为延期换证重要依据。审计报告全面记录每家票据单位经营实际情况和问题,这些问题作为整改项必须完成后,票据经营单位才能延期换证。

3、使用约谈等管理手段。对于票据单位有超过一年以上停止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行为,又不进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企业,我局采取约谈主要负责人的方式与企业进行沟通。企业考虑到已无危险化学品经营,且安全管理成本逐年增加,主动提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注销申请。其中雷可德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和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现已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五、采取强化执法跟进措施

1、持续加强各种专项执法检查。对于危险化学品许可单位,我局有每年两次专项执法检查计划。除此之外,涉及到市区局易制毒、易制爆、重大政治活动等专项检查,都会对涉及到的许可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2、及时对隐患开具执法文书。对于票据经营企业在延期换证和变更审查中,只要发现有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我局立即开具《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直到全部隐患整改完成,才进行下一步的许可换证工作。其中2016年共有9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延期换证,向5家企业开具《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暂时停止危险化学品经营,待整改完成后再继续延期换证。

3、高违法成本的警示作用。一方面,在安全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中,以开发区实际发生过的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为例,我局对危险化学品票据经营单位进行案例分析,达到警示企业的效果;另一方面,在《通知》附件 3(《危险化学品经营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中,我局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整合梳理,让企业认识到违法成本的高昂,促进企业积极主动加强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合规性、安全性、可控性管理。

近两年,我局按照总量控制、去除存量、压缩品种的原则,开发区票据经营单位由10家减少到8家,核减率为20%,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备案企业从6家减少到4家,核减率为33%  ;三家核减品种的票据经营单位核减率为48%;实现了核减家数、核减品种、全流程可控的目标。

以上为我局在近两年危险化学品票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中的实际做法和经验总结,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沿着“一通知三措施”工作思路,根据现实情况不断进行完善和调整,将这项工作落到细处、做到实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