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召开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

发布日期:2016-06-16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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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和区委区政府《朝阳区关于开展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公共安全隐患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
        2016年6月15日下午,在区安监局召开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清理整治违法违规排污专项行动部署会。会议由安监局副局长、分指挥部常务副指挥姜金平主持,区安监局、区农委、区公安朝阳分局、区综治办等19个部门及两项专项整治涉及的16个乡主管领导参加会议。会上,首先由安监局执法四队部署《朝阳区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执法一队队长部署《朝阳区开展清理整治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参会单位发表了意见,提出了一些建议。常务副指挥姜金平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即:一是摸清底数,健全台账;二是细化方案明确分工;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四是突出重点,严格执法;五是主动作为,确保成效。
        最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安监局局长、分指挥部指挥刘炳起,首先,对大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给予肯定与感谢;其次,传达了5月31日区总指挥会议精神,对下一步开展好整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整治方案。
        各成员单位及相关乡要结合实际,成立本部门、本地区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安全生产整治工作领导机构,确定责任科室及联系人,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对在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和市、区划定的重点村(社区)所监管领域或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掌握其底数、类型、规模、责任人、安全生产状况等情况,建立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生产经营单位台账和安全生产隐患台账。
        三、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发挥基层执法力量
        建立属地牵头,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对严重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发挥基层联合执法机制,要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高限处罚,确保安全生产秩序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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