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矿山、危险物品生产经营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将2010年北京市矿山、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安排通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及申请类型
(一)报考人员范围
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具体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长、投资人等。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二)申请类型
初次申请: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本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矿泉水、地热开采和地质勘探;燃气输配、储灌、销售、车用燃气供应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延续申请:已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有效期将满且继续从事相关工作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矿泉水、地热开采和地质勘探;燃气输配、储灌、销售、车用燃气供应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二、报名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历和能力,且身体健康。
(二)国有煤矿主要负责人(集团公司除外)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和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
(三)小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并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中(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
三、考试时间安排
期次
网上报名
现场审核
(辖区报名点)
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试
第一期
3月8日—12日
3月15日—18日
3月29日—4月2日
4月3日
第二期
5月17日—21日
5月24日—27日
6月7日—11日
6月12日
第三期
8月23日—27日
8月30日—9月2日
9月13日—17日
9月18日
第四期
10月18日—22日
10月25日—28日
11月8日—12日
11月13日
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四、考试方式
所有考试类别全部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
五、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首都安全生产信息网,按要求填写本人信息并在网上提交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的电子文件(规格210像素×150像素,不大于20K)。核对无误后,完成报名并打印《北京市矿山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申请表》。
(二)现场审核
1.煤矿企业报考人员于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培训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北京市矿山、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申请表1份(申请表上须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须出具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从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岗位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有效证明原件1份。
(4)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须本人签字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
(5)本人近期彩色照片2寸1张。
(6)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份。
(7)初次申请人员需提供培训合格证明原件1份。
(8)延续申请人员考试报名时,须提供《安全资格证书》原件(应记载每年参加不少于16学时的培训内容记录和培训机构印章)。
2.除煤矿的其他单位,报考人员于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县高危行业安全资格考试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北京市矿山、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申请表1份(申请表上须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须出具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从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岗位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有效证明原件1份。
(4)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须本人签字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
(5)本人近期彩色照片2寸1张。
(6)延续申请人员考试报名时,须提供《安全资格证书》原件。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首都安全生产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核实与实际不符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申请人提交复印件应使用A4白色胶版纸。
(三)申请人可登录首都安全生产信息网使用模拟在线考试系统模拟考试,熟悉计算机考试的考试形式和操作方法。
(四)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县的考试报名点现场审核。
(五)申请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在京外国人担任矿山、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资格考试,需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七)考试不收费。
(八)考试信息查询网址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
首都安全生产信息网
特此通告。
二○一○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