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关于组织开展“2018安监之星•北京榜样”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5字体:[ ]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8安监之星北京榜样”

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各区文明办,市政府各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各企业:

近两年来,市安全监管局、首都文明办组织开展了“安监之星北京榜样”主题活动,通过周周上榜、全媒传播、典型引领,先进典型人物发挥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弘扬了安全生产正能量。2018年,市安全监管局、首都文明办决定将继续在全市安全战线组织开展“2018安监之星北京榜样”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2018安监之星北京榜样”主题活动,以评选表彰选树安全生产先进典型,激发安全战线干部职工的荣誉感、价值感和归属感。通过宣传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效应,从而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热情。

二、组织机构

2018安监之星北京榜样”主题活动由市安全监管局、首都文明办主办,中国安全生产报、劳动午报协办。活动成立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负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评选委员会由市安全监管局、首都文明办、新闻媒体等相关单位人员及有关安全生产专家等组成,负责评选工作。

三、参与对象

市行业管理部门,各区、街道(乡镇)的安全生产监管干部、专职安全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线员工。

四、推荐条件

(一)突出政治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具有坚持敢于担责的鲜明品格,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隐患敢于坚决斗争。

(二)彰显时代性。站在新时代的高度,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争当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积极实践者,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勤于探索、勇于创新,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面临的难点和问题,通过新举措新变革,取得新发展新进步。

(三)富有典型性。坚定理想信念,热爱安全生产本职工作,在工作岗位上精益求精、勤勤恳恳、一丝不苟,身体力行充当安全表率,用实际行动践行“六个坚持”的北京安监精神和安监干部“六种风气”,其事迹具有鲜明的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

(四)体现业绩性。从事安全工作满2年以上,且负责业务范围内2年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获得过国家、市、区、行业管理部门、企业集团(总公司)安全工作方面奖励的优先推荐。

已被评为“2016年安监之星北京榜样”、“2017年安监之星北京榜样”和“2017安监巾帼”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活动。

五、活动步骤

2018安监之星北京榜样”主题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推荐阶段(分别在2018年3月12日前、510日前分两批次提交)

1.各区、各行业、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先进典型的选树活动,严格按照推荐条件,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梳理本单位先进人物、事迹资源线索,层层选拔,全年分两次动态推荐候选人,并填写《“2018安监之星北京榜样”评选推荐表》(一式二份)(附件1),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电子版候选人的人物简介(300字以内)、人物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标准照1张、工作照5张(不小于700×400K),有条件的还可提供视频资料,报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每次各区推荐人数不少于5名,行业部门不少于2名,企业不少于5名)。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夹统一命名格式为“推荐单位(区/行业/企业)单位全称+报送单位全称+候选人姓名”。

2.申报单位要在宣传栏、宣传墙等明显位置对本单位推荐的“2018安监之星北京榜样”候选人进行宣传和张榜公示,做到人物、照片、事迹“三上榜”。公示情况请及时向组委会报送。

(二)评选阶段2018年3月—8月

1.周星评选。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委员会,分5批对各单位上报的参评人员资料进行逐一筛选,通过阅览参评人员的推荐表、个人简介、事迹材料,评选出100名“周安监之星”,并分批在市安全监管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2.月星评选。在周星评选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委员会结合申报单位候选人公示和推荐单位宣传情况,对每月公布的“周安监之星”进行复评,评出30名“月安监之星”。

3.年星评选。在市安全监管局官方网站和微信设立公众投票平台,采用网络和微信投票的方式,组织对未进入北京榜样的月星进行投票,(被评为“北京榜样”主题活动周、月榜的不参与投票,直接参加演讲环节)根据投票结果、专家委员会意见和被评为“北京榜样”的候选人,共选出15名作为“年安监之星”候选人参与现场演讲环节(可采取本人或单位推荐人员演讲的方式),通过现场演讲最终评选出10“年安监之星”,并结合各单位的推荐人数和质量评选出6个优秀组织单位

4.周、月星评选阶段将择优分批次推荐参加“2018北京榜样”大型主题活动的评选。

(三)总结阶段(2018411月)

1.集中宣传。活动组委会将通过平面媒体、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安全生产月”等大型活动。对获得“安监之星”和“北京榜样”的人物,进行集中宣传。

2.总结颁奖。11月,活动组委会将举办颁奖典礼,对“年安监之星”和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对“2018安监之星北京榜样”主题活动进行总结。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将活动纳入本单位年度宣传工作的总体安排,周密部署,高效落实。要明确主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把握进度节奏,统筹协调推进主题活动。对获得安监之星”称号和入围“北京榜样”个人,本单位要在评优评先及职务晋升时优先予以考虑。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各单位要精心策划,运用政务网站、企业报、电台电视台、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搭建宣传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让主题活动热在基层,进入一线,做到层层皆知、人人热议,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寻找典型、学习先进、践行北京安监精神的热情。要通过开展“为榜样点赞”、“向榜样致敬”等主题活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礼赞榜样、学习榜样,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三)严格标准,认真评选。各单位要坚持标准从严、公正评选,认真做好推荐审核、遴选上报等各环节工作,确保评选出的“安监之星”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先进性,真正发挥榜样作用。各推荐单位要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事迹材料进行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事迹材料要围绕安全生产工作,以敬业奉献、开拓创新、自强不息、服务企业、提高效益等为出发点,以“故事”的形式表现人物特点,塑造人物鲜明品格特征,避免出现以工作总结代替人物事迹现象。

(四)搭建平台,积极而为。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特点,推广近年来开展“安监之星北京榜样”、“安监巾帼”等主题活动的做法,积极搭建本单位选树安全先进典型人物的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先进典型人物评选活动。各区每年评选的先进典型人物原则上不少于10人,市安委会办公室将把先进典型人物的选树活动列入对各区2018年的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内容之一。

请各单位分别于312日、510日前按照推荐名额将推荐表和相关事迹材料(可参考“2017北京榜样”官方网站http://bjby.bjwmb.gov.cn/公示的榜样材料)、照片等按要求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同时也将各类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活动邮箱。

附件:2018安监之星北京榜样”评选推荐表

 

 

北京市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29

 

(活动组委会联系人袁芳、周圆联系电话64976387  88011817传真63522105活动邮箱bjaq2016@163.com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1号306室;邮编: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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