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关于组织开展“2019安监之星•北京榜样”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2字体:[ ]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9安监之星·北京榜样”

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各区文明办,市政府各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建设,提升全市安全管理水平和质量,2019年,市应急管理局、首都文明办决定将继续在全市安全战线组织开展“2019安监之星·北京榜样”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开展“2019安监之星·北京榜样”主题活动,切实将立足岗位做奉献、敢于较真有担当、一丝不苟严要求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先进典型评选出来,通过全媒体宣传,掀起“评先进、讲先进、学先进”新高潮,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效应,推动干部职工主动学习身边人和身边事,促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组织机构

“2019安监之星·北京榜样”主题活动由市应急管理局、首都文明办主办,中国应急管理报、劳动午报协办。活动成立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负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评选委员会由市应急管理局、首都文明办、新闻媒体等相关单位人员及有关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专家等组成,负责评选工作。

三、参与对象

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各乡镇(街道)、各企业负责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的人员及各乡镇(街道)专职安全员、各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各应急志愿者。

四、推荐条件

(一)热爱本职、事迹突出。坚定理想信念,热爱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本职工作,在工作岗位上精益求精、勤勤恳恳、一丝不苟,身体力行充当表率,用实际行动促进首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有序开展,事迹具有鲜明的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

(二)熟悉业务、成绩显著。熟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并认真贯彻执行,认真履行职责,在事故隐患排查、突发事件应对、应急抢险救援、防汛抗旱等工作中成绩显著,且从事该项工作满2年以上,负责业务范围2年内未发生亡人事故。

(三)勇于担当、甘于奉献。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任务,具有坚持敢于担责的鲜明品格,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问题敢于坚决斗争自觉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坚持原则、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活动步骤

“2019安监之星·北京榜样”主题活动评选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推荐阶段(分别在2019年3月8日前、5月10日前分两批次提交)

1.各区、各行业、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先进典型的选树活动,严格按照推荐条件,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梳理本单位先进典型、事迹资源线索,层层选拔,全年分两次动态推荐候选人,并填写《“2019安监之星·北京榜样”评选推荐表》(一式二份)(附件),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电子版候选人的人物简介(300字以内)、人物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标准照1张、工作照5张(不小于700×400K),有条件的还可提供视频资料,报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每次各区推荐人数不少于5名,行业部门不少于2名,企业不少于5名)。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夹统一命名格式为“推荐单位(区/行业/企业)单位全称+报送单位全称+候选人姓名”。

2.申报单位要在宣传栏、宣传墙等明显位置对本单位推荐的“2019安监之星·北京榜样”候选人进行宣传和张榜公示,做到人物、照片、事迹“三上榜”。公示情况请及时向组委会报送。

(二)评选阶段(2019年3月—8月)

1.周星评选。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委员会,分5批对各单位上报的参评人员资料进行逐一筛选,通过阅览参评人员的推荐表、个人简介、事迹材料,评选出100名“周安监之星”,并分批在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2.月星评选。在周星评选的基础上,每月开展微信投票,组织专家委员会结合投票情况、申报单位候选人公示和推荐单位宣传情况,对每月公布的“周安监之星”进行复评,评出30名“月安监之星”。

3.年星评选。组织30名“月安监之星”开展现场演讲(采取本人或单位推荐人员演讲的方式),按照演讲名次选出前12名作为“年安监之星”候选人,并通过走访候选人工作单位,与候选人领导、同事座谈的方式开展现场考察,根据现场考察意见最终评选出10名“年安监之星”。

4.结合各单位的推荐人数和质量评选出6个优秀组织单位。周、月星评选阶段将择优分批次推荐参加“2019北京榜样”大型主题活动的评选。

(三)总结阶段(2019年9月—10月)

1.集中宣传。活动组委会将通过平面媒体、电视、网络等媒体及协调地铁和公交移动传媒、各区户外显示屏、社区宣传栏等,对获得“安监之星”和“北京榜样”的人物,进行集中宣传。

2.总结颁奖。10月底,活动组委会将举办颁奖典礼,对“年安监之星”和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对“2019安监之星·北京榜样”主题活动进行总结。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将活动纳入本单位年度宣传工作的总体安排,周密部署,高效落实。要明确主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把握进度节奏,统筹协调推进主题活动。对获得安监之星”称号和入围“北京榜样”个人,本单位要在评优评先时优先予以考虑。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各单位要精心策划,运用政务网站、企业报、电台电视台、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搭建宣传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让主题活动热在基层,进入一线,做到层层皆知、人人热议,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寻找典型、学习先进。要通过开展“为榜样点赞”、“向榜样致敬”等主题活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礼赞榜样、学习榜样,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三)严格标准,认真评选。各单位要坚持标准从严、公正评选,认真做好推荐审核、遴选上报等各环节工作,确保评选出的“安监之星”具有典型性、先进性和真实性,真正发挥榜样作用。各推荐单位要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事迹材料进行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事迹材料要围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以敬业奉献、开拓创新、自强不息、服务企业、提高效益等为出发点,以“故事”的形式表现人物特点,塑造人物鲜明品格特征,避免出现以工作总结代替人物事迹现象。

(四)搭建平台,积极而为。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特点,积极推广近年来开展“安监之星·北京榜样”、“安监巾帼”等主题活动的做法,搭建本单位选树安全先进典型人物的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先进典型人物评选活动。

请各单位分别于3月8日、5月10日前按照推荐名额将推荐表和相关事迹材料(可参考“2018北京榜样”官方网站http://bjby.bjwmb.gov.cn/公示的榜样材料)、照片等按要求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同时也将各类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活动邮箱。


附件:2019安监之星·北京榜样”评选推荐表

(活动组委会联系人:汤芮、周圆;联系电话:84978071,55573738;传真:64976387;活动邮箱:shegongbu2018@163.com;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1号302室;邮编: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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