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专题学习《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
发布日期:2026-09-15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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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于2026年1月29日经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为精准把握条例核心要义,服务副中心高质量发展,近日,通州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办公会专题学习了《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
会上,局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对《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内容进行了认真研读。会议强调:《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明确了副中心统筹发展与安全的法定责任,将"安全"从政策要求上升为地方法规的刚性约束。会后,各科室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特别是要关注其中有关重点鼓励和促进的产业发展方向,在日常工作中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要给予优先支持,不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为副中心安全、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