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全培训机构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16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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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本市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培训机构服务行为,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研究起草了《安全培训机构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9月16日。

意见反馈渠道:

1.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4号楼北京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处(邮政编码:101101)。

2.邮箱:shenpichu301@163.com

3.电话:89150569  

4.传真:55579804

5.登录北京市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反馈意见要求:请在信封或邮件、传真标题注明“安全培训机构服务规范征求意见”字样。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                    安全培训机构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2.      安全培训机构服务规范-编制说明.pdf

          3.      3意见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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