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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3-02-21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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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和《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监管执法有关要求,特编制北京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正式印发。

结合本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特点,全年共计划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30家,其中将市局颁发许可(中介机构除外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近三年发生过亡人事故的生产单位列为2023年度局重点检查单位,共计324家,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61.1%;一般检查206家单位,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38.9%一般检查原则采取“双随机”方式开展其中,抽查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行业工业企业40家,抽查比例为0.55%;抽查重点地区加油站、重点化工企业、规模较大的医药制造企业、涉及气体的其他带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涉及易制毒的不带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58,抽查比例为40.28%;抽查商贸企业91家,抽查比例为0.41%;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12,抽查比例为35.29%;抽查从事管道燃气经营活动并涉及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管道燃气设施的燃气供应企业5家,抽查比例为18.52%。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依据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力清单、规范化检查单确定的检查事项。监督检查的方式主要查阅生产经营单位台账资料、有关证照以及实地检查、询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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