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经营燃放预警

来源:北京市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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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到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零售网点购买 C 级、D 级烟花爆竹。鼓励购买和销售环保烟花、电子烟花(鞭炮)产品。

  ◎燃放烟花爆竹前应认真阅读安全燃放提示和产品说明,按照安全燃放提示正确燃放,不得燃放非法销售的超规格、超品种产品。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远离烟花爆竹零售点、加油站、建(构)筑物、棚户区、人员密集场所、电力设施、仓库、燃气调压站、山林草场等单位和场所,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由其监护人监护。

  ◎北京市发布空气重污染橙色、红色预警时,全市应停止销售烟花爆竹,烟花爆竹批发单位暂停向零售网点配送烟花爆竹产品,个人应自觉禁放烟花爆竹。

  ◎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当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应当迅速拨打120、999电话求助或者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烟花爆竹零售点或储存仓库突发火灾爆炸事故后切勿惊慌,迅速撤离事故现场,不要滞留。

  ◎服从事故现场指挥部和管理人员的指挥,按照疏散命令指示的疏散范围、疏散路线、疏散场所迅速安全有序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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