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警示通报

发布日期:2022-01-04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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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1月1日至11月30日,本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死亡事故27起、死亡29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6起、死亡8人;道路运输事故20起、死亡20人;铁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未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死亡事故。

二、往年事故案例回顾

(一)北京市市政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1·17”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简况:2017年11月17日,位于东城区北新桥街道的雍和宫跨河桥钢箱梁防腐涂装项目工地,北京市市政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工人使用移动式脚手架对跨河桥钢梁进行打磨涂漆作业过程中,脚手架发生倾倒,致3名工人落水,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原因:现场作业工人施工过程中,未采用《钢箱梁防腐涂装施工方案》确定的施工方式开展作业;施工中,违章操作移动脚手架,导致脚手架发生倾倒,致人员落水;脚手架上作业人员未穿救生衣开展作业,导致落水后溺水死亡。责任追究:区安全监管部门给予北京市市政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市政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北京正和安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北京正和安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共计76.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北京中建华诚混凝土有限公司“11·30”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简况:2018年11月30日,位于朝阳区来广营乡来广营村8号的北京中建华诚混凝土有限公司内,混凝土二机组下料口出现异常无法闭合,1名清洁工在清理下料口异物过程中,下料仓门突然闭合,将工人挤压,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原因:现场作业工人安全意识淡薄,违章进入搅拌机内直接进行清理,导致事故发生。责任追究:区安全监管部门给予北京中建华诚混凝土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北京中建华诚混凝土有限公司共计30.2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事故警示提示

(一)加强冬季极端天气安全防范。各单位要深入分析极端天气下建筑施工、道路运输、供水供暖等可能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因素,及时开展安全检查巡查;要强化极端天气灾情监测预报、会商研判机制,充分运用多媒体等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企业及社会公众做好极端天气安全防范工作。

(二)全力做好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岁末年初,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对交通枢纽、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场所的消防隐患排查检查力度,督促落实用火用电消防安全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单位要深入分析研判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气线路等火灾隐患突出环节的风险特点,研究制定管控措施,全力做好消防安全各项工作。

(三)强化重点时段应急值守和抢险救援。各单位要强化重点时段应急值守,坚决杜绝空岗、脱岗和迟报、瞒报、漏报现象,出现险情及时有效处置;各类抢险救援队伍要做好抢险救援力量、装备、物资准备,时刻保持应急状态,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应对、高效处置、科学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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