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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开展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联合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1-09-23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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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蔡奇书记、陈吉宁市长等领导关于“9.20”通州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的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力遏制电动自行车领域火灾事故发生,9月22日,怀柔区应急管理局和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区住建委、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龙山街道、泉河街道等单位,对龙山、泉河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及社区物业公司、外卖配送公司,开展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联合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首先来到龙山街道爱玛、小牛、绿源等品牌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查看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产品生产合格证,重点检查了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是否存在非法改装销售不合格电动车及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向门店负责人通报了“9.20”通州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要求各销售门店吸取事故教训,提高电动自行车销售和使用安全意识,严禁销售私自改装电池、以及不合格产品,严禁在室内充电和吸烟。门店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门店自行车销售和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防范类似火灾事故发生。

随后,检查组一行来到龙山街道康馨家园小区,重点对小区内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违规停放充电和“飞线”充电等不安全行为为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组询问了社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小区内电动自行车管理情况,要求物业公司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统一充电桩,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管理和巡视检查频次,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张贴致小区居民的一封信告知居民如何使用充电桩和充电设备。检查组随机抽查了居民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情况,询问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问题,告知居民严禁把蓄电池带到室内充电、禁止购买不合格车辆、不能使用“飞线”充电等安全规定。检查组要求龙山街道以及物业公司,要充分发动基层网格员、保安员、楼门楼长、社区等群防群治力量,加大对“进楼入户”、“人车同屋”违规停放充电和“飞线”充电等不安全行为进行全面检查,运用劝导、清理、改造、建设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增强居民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使电动自行车规范充电、停放成为居民自觉习惯。

最后,检查组来到泉河街道“饿了吗”外卖配送公司,要求公司进一步压实外卖快递企业责任,落实员工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措施,并加大职工使用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严禁将蓄电池带入家中或在楼梯间、楼道等公共区域充电,严禁购买非法改装蓄电池的电动车及不合格电动自行车配送外卖;加大电动车充电桩建设,强化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落实统一充电制度;开展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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