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安全生产
[发文机构]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字号]京应急规文〔2021〕4号
[有效性]已失效
[成文日期]
2021-09-13 14:52:38
[实施日期]
2021-09-13 14:52:47
[废止日期]2022-08-08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已废止)

发布日期:2021-09-13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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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应急管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市局各处室、执法总队、局属事业单位:

《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1年修订版)》已经2021年第8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京应急规文〔2020〕4号)同时废止。

 

附件: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1年修订版).docx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1日

相关解读:关于《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1年修订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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