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局与市粮食和储备局联合召开市级救灾物资保障工作会议
按照市级救灾物资保障工作机制要求,3月9日上午,市应急局救灾处与市粮食和储备局物资储备处召开业务对接会,专题研究市级救灾物资保障有关工作。
会上,市应急局介绍了机构改革后,市级救灾物资调拨使用和现有库存核对情况、调运保障机制以及应急资源平台推广使用等情况。市粮食和储备局介绍了疫情期间调拨物资补库进展情况、“5.12”防灾减灾日物资调运演练计划等。
会议围绕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调拨、补库以及京津冀协同等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1.核对救灾物资数量。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调拨大量物资保障疫情防控一线实际,市粮食和储备局以2019年5月第三方机构核查物资数量为准,认真核销近年来调拨物资,盘点现有库存,并形成书面情况说明报市应急局备案。
2.完善落实调拨机制。认真落实双方联合制定的调拨机制。原则上,由市粮食和储备局按照时间节点,组织救灾储备物资的装载、运输和通行,并做好救灾储备物资的交接工作。特殊情况下,由市粮食和储备局商市应急局研究确定应急物资运输方式。同时,双方要总结救灾物资调拨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北京市市级救灾储备物资调拨机制(试行)》。
3.推广使用应急资源管理平台。根据应急管理部要求,为更好运用应急资源平台,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市应急局、市粮食和储备局联合下发通知,市、区两级尽快推广运用好平台。今后各区应急局、商务局(粮食和储备局)申请市级物资时,通过平台上报请示,按工作流程办理。
4.推进物资补库工作。市粮食和储备局根据市应急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拨物资补库的函》(京应急函〔2020〕270号)需求,积极推进物资补充入库有关工作,力争3月底前完成。
5.深化京津冀协同保障。协调召开京津冀三地应急管理部门、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3+3”联席会议,进一步完善三地救灾物资共用共享、协同保障工作机制和工作预案、工作流程。
6.开展联合应急演练。为进一步提升应急物资快速保障能力,今年“5.12”防灾减灾日前夕,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应急局拟联合开展救灾物资应急调运演练。
7.终止暂存管理机制。市应急局按照工作安排,已于2021年1月20日将市级专项应急物资及救灾装备自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搬出,原关于建立市级应急物资及救灾装备暂存管理机制终止,市粮食和储备事务中心做好管理台账核销工作。
8.增加视频图像资源。市应急局负责协调将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延庆分库视频图像资源接入市应急指挥中心,并开放相关权限,与市粮食和储备局共用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