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警示通报

发布日期:2021-12-27 11:40 来源: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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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6月1日至6月30日,本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死亡事故42起、死亡49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8起、死亡9人;道路运输事故34起、死亡40人;未发生铁路交通、特种设备、农业机械、生产经营性火灾死亡事故。

二、往年事故案例回顾

(一)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30”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简况:20176月30日,在顺义区后沙峪镇董各庄村一在建污水检查井内,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名工人下井作业时晕倒,3名工人施救过程中先后晕倒,事故造成4人窒息死亡。直接原因:事发污水井井下缺氧,施工负责人违章指挥,现场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违规施救,造成事故发生及事故扩大。责任追究: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北京华祥兴鹏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水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8名人员刑事责任;监察机关对顺义区水务局、顺义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高丽营镇政府3名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市安全监管部门分别给予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北京中水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北京华祥兴鹏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水利源咨询有限公司共计213.77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扣北京华祥兴鹏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90日、暂扣北京中水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60日。

(二)望都县鑫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6·12”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简况2018年6月12日,在密云经济技术开发区密云再生水厂施工现场,望都县鑫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2名工人在基坑(长9m,宽6m,深19m)作业时窒息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原因:事发竖井底部缺氧,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违规施救,造成事故发生及事故扩大。责任追究:公安机关依法追究1名现场负责人刑事责任;区安全监管部门分别给予望都县鑫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北京建工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望都县鑫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北京建工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燕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共计129.89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望都县鑫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本市建筑市场招投标资格30日至60日、暂扣北京建工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至60日、暂停北京燕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市建筑市场招投标资格15日至30日。

三、事故警示提示

(一)严密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

近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多发,各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属地行业监管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等相关制度;要以深基坑作业、污水管井作业、地下管道作业等场所为重点,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宣传教育,针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定期开展风险辨识学习培训,严防因救援不当、处置措施不当导致事故伤亡扩大。

(二)全力做好极端天气安全防范

各单位要根据近期气象条件变化,全力做好极端天气安全防范工作,针对可能发生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地区开展拉网式大排查,重点要加强对学校、医院、应急避难场所等地点和旅游景区、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的安全检查巡查,如遇极端天气,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险情、消除隐患,严防各类灾害和次生灾害引发安全事故。

(三)切实抓好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整治

各单位要认真吸取湖南郴州“6·19”居民楼垮塌事故教训,督促相关单位加强老旧房屋安全管理,严禁在房屋装修过程中擅自破坏主体承重结构,要加强对建筑年代长、标准低的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施工围挡、危旧墙体等易倒塌伤人的区域,对存在墙体垮塌风险的场所要提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切实抓好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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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