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结果的反馈

发布日期:2020-04-27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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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或询问内容

提出单位

处理意见

处理意见说明(问题答复内容提要)

1

第十七条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注销资质,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告,并录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

意见:建议注明“应当由市应急管理局注销其资质”,以防其他监管部门误解。

参照《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四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资质认可机关应当注销其资质,在本部门网站予以公告,并纳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

采纳

依据行政许可法

2

第十九条 本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的技术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委托方和受托方通过合同协商确定。安全评价检场调节价,由委托方和受托方通过合同协商确定。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应当主动公开服务收费标准,方便用户和社会公众测检验机构应当主动公开服务收费标准,方便用户和社会公众查询。

意见:市场调节价的参考的规定建议明确,避免部分企业恶意竞争。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

不采纳

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3

第十六条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五年。资质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向市应急管理局提出申请,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市应急管理局收到申请后按照本   细则 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资质到期未申请延续的,不得开展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意见:该条是否明确了北京市的所有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均调整为五年。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


该咨询已经回复

4

第二十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在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前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提交《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从业告知书》(附件6),或通过市应急管理部门公开的传真、邮箱、邮寄地址等方式告知或送达,主动接受应急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意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从业告知书》上传后,在开展现场技术服务时,是否需要所有评价组人员全部到场未进行明确。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

不采纳

已经在本细则22条说明

5

第二十二条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之前,将上一季度完成的法定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报告有关内容在机构网站上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

意见:牵扯到企业影像和图像资料,是否会和对评价企业的秘密进行保密的条款相冲突,“允许拍照但合同约定不予公开”的场景并没有描述如何处理。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

采纳

依据保密规定

6

第二十三条 第二款 专职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应当按照法规标准的规定,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活动的管理。

意见:在《办法》中只在第七条(六)中提到质量负责人,描述为:主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本行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建议在该款前加定语“主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的”。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

不采纳

此项为许可项必要条件

7

第二十五条 强化对已许可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规定将本市认可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列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每三年至少覆盖一次。

意见:监督检查每三年至少覆盖一次,而资质年限为五年,虽然该条标准和《办法》中要求一致,是否应该根据地区实际进行细化描述。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

不采纳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每年都有监督检查计划

8

意见:鉴于该文件为《办法》的实施细则,《办法》中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条的相关罚则,是否应该提及且更加明确。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

不采纳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1号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已经明确

9

9.附件3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申请书及材料清单 申请材料清单5.固定资产法定证明材料和6.检测检验设施、设备原值证明

意见:两个材料是否存在重复,哪些检测检验设备需要提供固定资产法定证明建议进行明确。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

不采纳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1号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有明确要求

10

10.附件4 《安全评价机构信息公开表》 附件6《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从业告知书》

意见:因为细则是对应《办法》中的附件内容,其中涉及(安全评价机构角度)的这两个附件,并未在细则明确具体操作,如填写说明、上传位置等信息,建议在细则中详细描述。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

不采纳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1号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有明确要求

11

建议明确技术负责人的配置,是每个申请业务专业均需要,还是只要公司有一名即可?

未标注提出建议单位

不采纳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1号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有明确要求

12

报告署名的审核人是否应为专职安全评价师?目前不明,有机构钻空子使用兼职人员。

未标注提出建议单位

不采纳

无相关法律依据

13

31条有错字  “接收”应改为“接受”

未标注提出建议单位

采纳

已经更正

14

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应当具有与业务相关的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资格,并在本行业领域工作三年以上。项目组其他组成人员应当符合安全评价项目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配备标准。   二级以上是否含二级,应明确!

 

未标注提出建议单位

采纳

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1号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

15

《细则》第十条(五)款:

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类别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而安全评价业务中“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等三个业务范围如何与注安师专业对应,应加以说明。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不采纳

专业类别已经有明确划分

16

《细则》第十条(六)款:

学术专著无说明。建议加上“学术专著指正式出版的原创著作”;

“制定标准的”专业认定为何专业?建议加以说明。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采纳

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1号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

17

《细则》第二十三条:“……项目组其他组成人员应当符合安全评价项目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配备标准。”

为充分发挥退休和劳务化评价人员的作用,建议此条改为“专、兼职安全评价师”。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不采纳

该条强调的是能力标准

18

细则》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适用于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安全评价师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国家有相应规定,因此建议删除此条。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不采纳

作为企业要加强所有人员的教育培训

19

原文:第二十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在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前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提交《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从业告知书》(附件6),或通过市应急管理部门公开的传真、邮箱、邮寄地址等方式告知或送达,主动接受应急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建议:我公司对告知工作很重视,近日对公司业务范围涉及的区域均打电话一一核实当地告知要求,据多地监管机构反映,目前部里的平台他们其实看不到平台上的内容,也就是说即使我们把项目上传到了该平台,他们也不知道,所以多地还是要求必须在他们自己的平台上或是书面完成告知工作。此项条款是指北京市的告知要求是可以往部里平台报,也可以直接通过书面或邮箱往市里报,所以不敢确定如果今后我们在北京开展的项目按规定往部里平台上报了,会不会存在咱市局看不到的情况。

 

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属于咨询类

已经明确答复

20

原文:第二十一条第二段倒数第四行起“……安全评价机构办公地址、过程控制负责人、专职安全评价师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十日内在可供公众查询的机构自身网站更新相关信息。”

建议:该条款只提到了过控、专职评价师变化时需要更新网站,未提及若法定代表人、专职技术负责人发生变化时是否需要更新机构官网信息,所以建议补充相关主要人员。

 

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不采纳

该项在许可变更申请中有明确要求

21

原文:第二十二条第四段“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网上应当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组长及负责现场勘验人员在项目所在地显著标志物前及涉及项目具体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等的图像影像资料不少于5张”。

建议:该条款建议对预评项目和现状、验收项目应有所区分,因为对于预评价项目来说,项目还未建成,很多时候现场还只是一片空地,并不存在显著的标志物等,因此请斟酌预评价项目公示的照片内容及张数要求是否可适当降低要求。

 

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不采纳

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1号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

22

告知书中要求填写的项目组成员,不太确定是填计划看现场的人员情况还是本项目拟配置的且是将来报告著录项中项目组成员的配置情况,包不包含技术负责人和过控负责人等;另外项目组成员的工作任务不知是填如“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之类的在项目组中承担的角色还是要填具体在项目中主要承担哪些工作呢。建议在表后能有个备注说明,以防每家评价机构的理解都不一样,容易引起歧义。

 

 

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不采纳

附件6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第1号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原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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