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局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大政府采购扶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要求
发布日期:2020-02-14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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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市财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结合局内各部门采购工作实际,发布《北市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市应急管理局涉及中小微企业采购的具体项目内容,规定了优先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和必须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范围,对政府采购金额比例、协议采购和定点采购、价格优惠、合同履约、实时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以此切实提高中小微企业生产盈利能力,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和稳定发展。通知指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市政府及市财政相关政策精神,严格执行《通知》规定内容,牢牢压实主体落实责任,在现行政策基础上严格执行《通知》中明确的中小微企业采购要求,有效提高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通知强调,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将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管理服务平台”实时统计中小微企业采购比例落实情况,相关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部门绩效考核体系。通知要求,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通知》还明确了其它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