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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北京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情况新闻发布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0-12-18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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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 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山试点及北京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以下简称普查)工作情况进行介绍。

2020年1月至11月,根据国务院普查办的统一安排,北京市选定房山区开展全灾种、全链条的普查试点工作。22个市级部门会同房山区攻坚克难,通力协作,圆满完成了试点范围内的所有调查任务,探索开展了单灾种和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坚持把探索组织实施方式和检验技术路线作为房山试点“大会战”的重中之重来抓,通过试方案、试标准、试队伍、试资金、试系统、试进度,不断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探索形成普查组织实施模式和技术统筹模式,形成普查“房山经验”,实现了发现问题、完善方案、锻炼队伍、积累经验的既定目标。

11月初,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全面掌握我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经市政府同意,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北京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摸清全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市和各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市、区两级人民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北京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各区要建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普查工作经费以各区保障为主,市级财政负责市本级相关支出和市级有关部门承担的跨区普查工作相关支出,并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给予各区适当补助。

《通知》要求,普查工作人员和对象必须严格按照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各区、各部门要广泛深入宣传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目前,北京市已成立市普查领导小组,召开了普查工作动员部署会和第一次普查领导小组全体会,印发了《北京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各区、各部门陆续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普查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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