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美超市有限公司八角西街店(已完成信用修复)

发布日期:2020-11-28 09:30
【字体: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物美超市有限公司八角西街店(已完成信用修复)
法定代表人姓名: 钟晓兵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19
处罚事由: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依据: 违反了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10000.0元
处罚机关: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事项_案件名称: 北京物美超市有限公司八角西街店未在存在较大危险因素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应急罚[z2020]{执法-39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07053592660Y
提示: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本市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对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信用修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