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普利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信用修复)

发布日期:2020-11-25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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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市普利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信用修复)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克勤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19
处罚事由: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进行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依据: 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9年版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版》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25000.0元
处罚机关: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事项_案件名称: 北京市普利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未与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 )应急罚〔2020〕执法-37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000665606138A
提示: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本市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对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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