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局九月份行政处罚情况分析
发布日期: 2020- 11- 23字号:【

2020年9月,市应急局共做出行政处罚18起,其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行政处罚2起,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处罚16起。

其中,主要涉及违规行为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版》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进行处罚;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年版》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行为进行处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版》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行为进行处罚。

下一步,市应急局将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对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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