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关于强化有关隐患排查服务管理规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6 字号:[ ]

人保财险北京市分公司、太平洋财险北京分公司、太平财险北京分公司、国寿财险北京市分公司、平安财险北京分公司:

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对于隐患排查服务工作的要求,结合近期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调研反馈情况,特提出以下六点工作要求:

一、请各公司重新梳理有关事故预防管理工作的专门管理人员和工作职责,于10月30日前向运营服务中心重新报送安责险分公司及所属各支公司事故预防管理的负责人名单(按附件1格式)。工作职责应包括涉及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工作相关的合同管理、申报备案、质量验收、结算和排查走访支持等内容。

二、各保险公司事故预防管理工作负责人须协调和辅助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走访排查工作,牵头落实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与企业、街道安办、区局的沟通联系和配合服务工作,确保企业承保的业务经理对现场排查服务技术人员给予支持。

三、运营服务中心调整了《致安责险参保企业的一封信》(见附件2)、《安责险制度-安全隐患排查结果确认表》三联单(见附件3)的内容和样式,要求各保险公司根据承保量统一成套印制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向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发放。单证编码按照各保险公司代码-年份-五位顺序号的规则进行编号(例:人保为1-2020-00001)。

四、各公司须出台有关事故预防专项投入和隐患排查服务的档案管理办法,明确各保险公司对排查记录(确认表一联)和排查报告等有关材料的留存和管理,以及事故预防专项投入项目的有关合同、发票和相关证明资料的存档和备案要求。

五、各保险分公司应按照事故预防工作集中统筹管理的工作要求,针对部分地区参保企业机构不均衡的情况,统筹和调剂内部各支公司的隐患排查服务资金的支出使用。解决因地区、企业规模差异因素造成的区属公司费用额度不足的问题,如东城、丰台、密云等地区。

六、要求各公司进一步加强保险单的规范信息录入管理工作,保证后期隐患排查服务的顺利进行,避免因参保企业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企业招牌等信息错误问题带来的工作困难和服务成本增加。自2020年10月20日开始,安全技术服务人员使用的隐患排查APP将同步显示参保企业的具体承保公司、所属业务经理姓名和电话。允许现场安全技术服务人员在排查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可以联系具体承保业务经理进行配合。各保险公司应出台相应的措施,保证各区保险服务团队和负责人员,积极推动和支持安全技术服务,充分利用隐患排查服务人员的现场服务模式,加大续保和安全宣传,不断改进与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互动工作机制。

 

附件1: 保险公司事故预防管理的负责人名单

附件2:《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的一封信》

附件3:《安责险制度-安全隐患排查结果确认表》

 

 

 

联系人:王佳俊      联系电话:010-68063889

邮箱:wangjiajun@anrunguoji.com

 

 

 

北京市安责险运营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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