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体育局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开展夏季体育行业安全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9-08-07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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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区安委会相关通知要求,区体育局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一是召开局长办公会组织学习,系统学习《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二是召开落实《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专题培训会;三是局领导带队,按照“四不两直”开展行业单位实地安全检查工作。
7月初以来,区体育局局长于宝贵同志、主管副局长刘国亮同志分别多次带队,率领本局安全科、区应急局、消防、卫生、公安及属地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执法人员,到体育行业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督查。通过检查,局领导与企业负责人就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交流座谈,在听取企业负责人的汇报后,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夏季是游泳、健身高峰时期,也是溺水事故高发时期,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二是要进一步强化重要环节、重要部位的日常监管、动态监管和专项自查工作,及早发现及早处理;三是要强化安全培训工作,确保实现全员安全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应急救援能力,从源头上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