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诺威快捷酒店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9-12-03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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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金诺威快捷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宋军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27
处罚事由: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版》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20000.0元
处罚机关: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处罚事项_案件名称: 北京金诺威快捷酒店有限公司“11.1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一般行政处罚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应急罚[2019]执法-34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0266692244X0
提示: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本市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对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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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