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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与市质监局代码中心开展跨部门信息共享融合工作

发布日期:2018-11-19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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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在办理相关业务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和本市相关要求,从2018年起政府部门应在各项业务中,逐步改为全面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此,信息中心积极与市质监局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代码中心”)联系,主动共享全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提升我局统一代码应用水平。

10月24日,信息中心与市代码中心召开座谈会,研究我局台账数据与统一代码库信息共享比对工作。会上,市代码中心介绍了全市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相关情况。2015年至今,市质监局会同工商、编办、民政等10余个部门,整合原有组织机构代码和工商注册号,建立了覆盖全市近20类机构的统一代码信息库,为180余万家单位建立了统一“身份证”,并向税务、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提供了数据服务。随后,信息中心介绍了我局生产经营单位台账相关情况,并进行了系统演示。双方就如何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利用统一代码库数据等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

下一步,信息中心将与市代码中心合作尽快完成数据对接,并利用统一代码数据对我局生产经营单位台账中的企业证照名称、注册地址、证照代码等信息进行比对,进而提升台账数据质量。此外,信息中心也将与工商、经信等部门加强沟通,进一步拓展我局数据共享对接范围,增进我局与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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