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吸取“1•24”湖南岳阳烟花爆竹事故教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安全监管局:
2017年1月24日晚上21时10分左右,湖南省岳阳市经开区中南大市场一商住楼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违法存放的烟花爆竹燃爆,造成6人死亡。国务院安委办提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节日期间排查检查,严厉打击取缔非法违法经营、燃放行为。2017年1月24日下午,通州区马驹桥镇西店村一正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某从业人员伙同他人,在该网点西侧约50米处平房内非法存储烟花爆竹共计150箱(重1780公斤),通州区安全监管局对该网点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吊销了该网点经营许可证,并拆除了销售大棚,区公安分局已对4名相关涉案人员采取了行政拘留措施。
为了吸取“1·24”湖南岳阳烟花爆竹燃爆事故的惨痛教训,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力度,确保春节期间,特别是销售高峰期批发和零售网点安全稳定,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各区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真吸取教训“1·24”湖南岳阳烟花爆竹燃爆事故教训
据湖南省公安厅发布的通报称,该起事故原因为一购买烟花爆竹的群众,在试放鞭炮时不慎发射到经营户店内,引发爆炸与火灾。目前,我市烟花爆竹燃放高峰即将来临,该起事故为我市也敲响了警钟。请各区将此起事故的情况向所有零售网点进行宣传,充分吸取事故的教训,牢固树立“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思想,对零售网点的安全管理工作再宣传、再强调、再部署,坚决防范燃放期间零售网点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落实零售网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零售网点要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企业安全管理的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要加强燃放高峰期的看护工作,杜绝网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对不听劝阻的要向有关部门第一时间进行报告,同时要认真做好零售网点周边可燃物的清理工作。各零售网点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专司对网点的安全巡视检查,对由于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的,将追究其有关责任。
三、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
请各区充分发挥街(乡、镇)专职安全员的作用,认真落实对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六必查”和对零售单位“十必查”的要求,加大检查的力度和频次。特别是从近期市局的抽查情况来看,一些零售网点存在销售棚缝隙未封堵、销售棚外接线路沿地面敷设部分未做保护、销售棚下方沙土未浇水固定、水桶内未添加食盐、销售区储存区产品码放不规范堵塞通道等问题。以上问题暴露出一些去在监管工作上还不细、不实,请各区局重点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检查,对存在以上问题的网点责令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列入“黑名单”进行管理。
四、全力做好烟花爆竹燃放期间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的安全
各区局要吸取教训“1·24”岳阳鞭炮仓库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按照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烟花爆竹燃放期间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公告》和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企业安全责任,认真清除企业内的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周边地区大可燃物。要加强对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的检查,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要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加大巡视检查的密度和频次,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在烟花爆竹燃放期间的安全。
五、进一步加大对零售网点非法储存经营的查处力度
各区安全监管局要会同烟花办以及公安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23号)精神,加大对正规零售网点销售非法烟花爆竹的检查力度,对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和单位和个人予以坚决打击和查处,保障春节期间首都安全形势的稳定,为市民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营造安全的环境。
北京市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