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副局长带领市安委会第三督查组到大兴区督查
发布日期:2012-10-31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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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6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陈清同志带领市安委会第三督查组到大兴区督查“十八大”安保暨安全生产“护航”行动工作。
督查组还先后查看了天堂河劳教所、大兴殡仪馆等拆违现场,对天堂河街道办事处十八大安保和护航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地了解,提出了具体要求。大兴区沈洁副区长代表区政府向督查组汇报了大兴区“十八大”安保暨安全生产“护航”行动工作情况。督查组座谈、了解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市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工作台账等。
大兴区“十八大”安保暨安全生产“护航”行动工作发动广、力度大、做法实,效果好。在督查意见反馈会上,陈清同志给予了充分地肯定。他说,大兴区工作有四个突出特点:一是领导重视、行动迅速,二是重点突出,措施有力,三是机制顺畅、工作扎实,四是探索规律、勇于实践。
陈清同志强调,“十八大”安保和护航工作任务光荣,责任重大,要在深入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上,一要警钟长鸣,防止懈怠情绪,以饱满的热情全力开展好各项安保工作;二要强力保障,充分发挥安委会的工作平台,继续发扬敢于担当的精神,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的发现机制、报告机制和消除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三要强化落实,落实各种责任,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社会面和生产领域的安全监管,特别是要组织和发动乡镇街道,对辖区小沼气、小汽化站等“六小单位”门店开展安全巡查,有效防控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
督查由市安全监管局协调处牵头,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一处、监管二处负责同志和住建委、工商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这次督查。